洁净车间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5-01-02 来源:维高净化 浏览次数:103
洁净车间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洁净车间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为环境监测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洁净车间环境监测、微生物检验室环境监测、洁净取样室环境监测。
3.职责
3.1.质量保证科:负责制定洁净室(区)的环境监测标准,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2.质量控制科:负责对洁净室(区)的洁净度定期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
3.3.生产车间:负责对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空气压力进行日常监测并记录数据。
3.4.工程设备科:负责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空气压力、照度的控制调整,负责洁净室(区)换气次数的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4.内容详述
4.1.环境监测标准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GB/T 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测试方法
GB/T 16294-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4.2.洁净车间环境标准
4.2.1.温度和相对湿度
4.2.1.1.标准
生产工艺对洁净车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0%~65%。
生产工艺对洁净车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4.2.1.2.测定方法
洁净车间悬挂的温湿度表进行监测,并记录数据。
测定频次:2次/天(上午、下午各一次)。
测定位置:每个洁净区的主要操作间。
4.2.2.压差
4.2.2.1.标准: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2帕,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产尘间(如:配料间、粉碎间、制粒间、混合间、压片间、包衣间等)与洁净走廊应保持相对负压,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
4.2.2.2.测定方法:微压差计进行监测记录。
测定频次:2次/天(上午、下午各一次)。
测定位置:室内相应位置。
4.2.3.洁净室换气次数:
洁净级别在1万级的换气次数为不小于20次/h;
洁净级别在10万级的换气次数为不小于15次/h;
洁净级别在30万级的换气次数为不小于10次/h。
4.2.3.1.测定方法:先采用风量计测定各风口风量,计算出换气次数。测定频次:1次/季;测定位置:室内各进风口。
4.2.4.空气洁净度标准
4.2.4.1.空气洁净度等级标准
洁净度级别
尘粒最大允许数:个/m3(静态)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cfu (静态)
≥0.5μm
≥5μm
沉降菌/90皿0.5h
浮游菌
(m3)
10 000级
100 000级
300 000级
350 000
3 500 000
10 500 000
2 000
20 000
60 000
1.5
3
5
50
150
200
4.2.4.2.测定方法、频次及测定位置:
测定方法按国标《GB/T 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和《GB/T 16294-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中的各项规定。具体执行环境监测检验操作规程。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的测定要求为静态测试。每年验证时进行动态测定。
对微生物中列出的两项测定指标,要求至少测一项。我公司选用沉降菌。
在空态或静态测试时,悬浮粒子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力求均匀,并不得少于最少采样点数目。在动态测试时,悬浮粒子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关键操作区设置。
4.2.5.洁净室(区)尘埃粒子的测试方法
4.2.5.1.本测试方法采用计数浓度法,即通过测定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0.5μm、5μm粒径的悬浮粒子数,来评定洁净室的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4.2.5.2.仪器:采用尘埃粒子计数器。
4.2.5.3.最少采样点数目
面积
(m2)
洁净度级别
10000
100000
300000
<10
2
2
2
≥10~<20
2
2
2
≥20~<40
2
2
2
≥40~<100
4
2
2
≥100~<200
10
3
3
注:对于10000级以上的非单向流洁净室(区),面积指的是房间面积。
验证时最少采样点数目:NL
式中:NL—最少采样点;A—洁净室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4.2.5.4.采样点的位置
采样点的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采样点一般在离地面0.8m高度的水平位置上均匀布置。
采样点多余5点时,也可以在离地面0.8~1.5m高度的区域内分层布置,但每层不少于5点。
采样点布置规则见表

4.2.5.5.采样次数的限定
对任何小洁净室(区)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的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多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4.2.5.6.采样量不同洁净度级别每次最小的采样量见表
最小采样量
L/次
洁净度级别
10000
100000
300000
≥0.5μm
2.83
2.83
2.83
≥5μm
8.5
8.5
8.5

4.2.5.7.测试数据的处理及结果判断
使用GL1-01D型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测完毕将自动打印出0.5mm和5μm的95%置信度UCL值,并作出净化等级的判断。
4.2.5.8.检查频次
 
沉降菌
尘埃粒子数
万级
十万级
三十万级
万级
十万级
三十万级
测定频次
1次/月
1次/季
1次/半年
1次/月
1次/季
1次/半年
测定地点
洁净室内
洁净室内
监测工具
直径9cm的营养琼脂培养皿
尘埃粒子计数器

4.2.6.沉降菌测试方法
4.2.6.1.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中,经若干时间,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洁净度。
4.2.6.2.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人
4.2.6.3.采样点数量及其布置同悬浮粒子测定方法。
4.2.6.4.测试步骤
无菌操作制备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培养皿。
测试前培养皿表面严格消毒。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采样点布置图逐个放置,然后逐个从里到外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暴露在空气中。
4.2.6.5.静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30min;动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不大于4h。
4.2.6.6.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为3天。每批培养基,选定3只培养皿作为对照培养。
4.2.6.7.菌落数计算方法:每个测点的沉降菌平均菌落数的计算。即,式中:N为平均菌落数,即该测点检测结果的报告菌落数,C为平板上的菌落数,n为平板(培养皿)数。
4.2.7.照度
4.2.7.1.标准: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150勒克斯(Lux);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4.2.7.2.测定方法
使用光照型照度计测定。
测定频次:1次/年。
测定位置:主要功能操作间。
4.2.8.噪声:洁净室(区)噪声不应高于60分贝,其中局部100级的房间宜不高于63分贝,局部百级区和全室100级的房间应不高于65分贝。
使用噪声仪测定。
测定频次:1次/年。
测定位置:主要功能操作间。
5.引用文件
5.1.《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5.2.GB/T 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测试方法
5.3.GB/T 16294-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6.相关记录
6.1.记录1:温湿度记录RM-QA011-01
6.2.记录2:压差记录RM-QA011-02
6.3.记录3:沉降菌检查记录RM-QA011-03
6.4.记录4:尘埃粒子检查记录RM-QA011-04
6.5.记录5:风量检测记录RM-QA011-05
6.6.记录6:噪声检测记录RM-QA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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